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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早上按開網頁,頭條新聞映入眼簾的是:洪曉慧翻版,大學生輾斃前女友
看完標題心裡真的替她感到難過。
你這個記者真應該檢討,下標題前怎麼沒有三思
竟然拿別人的名字來當形容詞,而且是形容一個蓄意殺人的新聞。
你要她出獄後的人生不斷的重新回憶這段過往嗎?
是不是每個情殺案都要扯到她一次?
在監獄裡每個人都會被分配到一個號碼當做身分,
用意除了是要消除社會階級;另外也象徵在獄中每個人皆為一個全新的人。
不管是貧富貴賤,一進了監獄,每個人都一視同仁。
當然最希望出獄之後能夠回歸社會,繼續生活,不要被社會標籤化。
我想一定沒有人希望一輩子在社會輿論和自我責難下度過餘生,
更何況她也才沒有幾歲,還有大半輩子要走,何必這樣子對她二度傷害。
老師曾說過:殺人的情境不是三不五時都能夠培養的。
我們要學著給人機會、學著如何不要只看表面。
如果她是我的家人,我也會希望大家能夠不要帶著十年前的眼光看她的阿!
所以不要再拿她當情殺案的舉例,
不要把她的名子斗大的寫在標題或頭版上頭。
這樣真的很傷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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